眾所周知,廢舊建材已經過多年使用,受到長期強力作用,有的老化,有的缺損嚴重,性能指標大大降低,其抗震抗壓、防滲防漏功能差,一些農民缺乏安全防范意識、往往貪圖便宜購買城市廢舊建材用于家庭建設,甚至建新房,其存在的安全隱患十分令人擔憂。
壺關縣樹掌中心校的秦風明、馬韶義來信反映:近年來,隨著城市建設的加快,大量的廢舊建材隨之產生,如舊磚、舊鋼筋、舊木梁等。然而,這些廢舊建材往往被拆遷單位賣給專門從事廢舊建材回收的個體經營戶。其中,有不少廢舊建材最終流入農村地區,甚至直接銷售給農村建房群眾,對農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構成威脅。其后果堪憂。
眾所周知,廢舊建材已經過多年使用,受到長期強力作用,有的老化,有的缺損嚴重,性能指標大大降低,其抗震抗壓、防滲防漏功能差,一些農民缺乏安全防范意識、往往貪圖便宜購買城市廢舊建材用于家庭建設,甚至建新房,其存在的安全隱患十分令人擔憂。
為此建議,應對廢舊建材的再利用進行規范引導,加強對加工和流通的監管。比如,建立完善相關法律法規,明確各類廢舊建材再利用的程序、標準和使用范圍;采用價格引導和稅收優惠等手段,鼓勵有條件的生產加工企業組建廢舊建材回購公司,對廢舊建材實行可再生利用的加工處理,提高其性能指標;建立健全相關職能監管機構,對變舊為新的建材進行整體質量把關,堅決堵住違法使用廢舊建材的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