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記者從市環保局了解到,該局近期開出首張“按日計罰”決定書,這也是安徽省開出首張“按日計罰”環保罰單。被處罰單位為安徽藍翔節能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主要生產平板玻璃。該公司曾因超標排放廢氣被環保部門罰款、責令改正,但在執法人員復查時仍然繼續違法排放污染物,由此被開出巨額罰單,每日罰款20萬元,連續計罰21日,累計罰款420萬元。
據了解,4月17日、5月22日,市環保局兩次調查發現該公司煙氣顆粒物排放濃度超標,于5月25日依法責令企業停止違法排放行為,并于5月29日作出罰款20萬元的行政處罰決定。6月15日、6月16日,執法人員對企業改正情況進行復查,發現氮氧化物排放濃度超標,告知企業有行政處罰事先聽證申請權。經聽證程序,六安市環保局決定維持原處罰意見。新環保法規定,排污者超標排放污染物,受到罰款處罰,被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可以實施按日連續處罰。按日連續處罰辦法明確,認定排污者拒不改正的情形是,責令改正決定書送達后,復查發現仍在繼續違法排放污染物的。
6月26日,市環保局依法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書,對該公司實施按日連續處罰,每日罰款20萬元,計罰自5月26日起至6月15日止,共計21日,累計罰款420萬元。該公司目前正開展整改,逐步降低生產負荷,完善脫硫脫硝設施,市環保局執法人員將于近期再次到企業復查。